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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-2017学年学宿费缴纳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6-07-15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各位同学:

为了提高2016-2017学年学费批扣效率,请按以下要求进行核对或补录农行卡号及存入相应金额:

一、请在2016年8月15日前在老员工事务中心微信平台(发送:NHKH+身份证号)查询您的银行卡号信息是否正确,如信息不符或无银行卡号,请在事务中心微信平台中根据提示录入新农行卡号并提交。

注意:务必是珠海市的农业银行卡号,如您没有农行卡,请自行前往校内、北师大或市内其他农行网点办理。

二、请同学们于2016年8月21日前将2016-2017学年应缴纳的学费及住宿费足额存入或电汇至各自农行卡中,以保证同学们在新学年开学时能够正常注册、上课。本学年住宿费按照同学们实际入住公寓的收费标准收取。

注意:请各位同学存(汇)款时,务必多存10元,以免余额不足,造成扣款不成功。

附:2013-2015级本科生收费标准

2013-2015级本科生收费标准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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